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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债权转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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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

1、剥离前已受清偿;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3、真债权假合同;

4、新贷还旧贷;

5、债权转让后产生的纠纷;

6、法律上不能。

一、债权转让协议效力

债权转让的效力认定:

1、对内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债权转让的实现意味着债权让与人退出了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2、对外效力,即债权与对债务或第三人产生的效力。在达成转让协议后,并且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而言就确定了债权的归属。债务人便可依据通知清偿债务,也可以根据通知履行抗辩权。

二、债权转让必须做到哪些点

债权转让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合法性。

三、债权转让后怎么定案由

债权转让纠纷的确定如下:

1、如果发生在转让人与债务人之间,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两种法律关系是同一合同的法律关系,有的使用同一合同的法律关系,如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债务纠纷等;

2、如果不是同一个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欠款纠纷;

3、由于转让人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双方一般会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因转让合同发生的纠纷一般定义为债权转让合同的债务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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