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审理的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根据上述《民诉法》的规定,第二审是终审,二审后不能再上诉。这是我国实行二审终审的审级制度。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这不仅仅只是针对离婚诉讼,对于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实行的两审终审制度,还有一小部分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度。实行两审终审的案件,在一审审理完毕后,不服判决内容的一方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诉讼。上一级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一、判决书发出后终审判决立即生效吗
不一定要立即按判决执行。判决生效后随时申请执行,但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一年内申请执行,是单位的,半年内申请,过了执行期,就无法申请执行了。
终审判决,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终审判决法律依据:
1、二审当庭作出判决时,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未当庭判决的,二审的判决书送达之日,判决才生效。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如果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时原一审判决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一审的判决于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五十规定“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经过二级的审判,案件即告终结,二审作出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是未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以送达当事人为生效条件啊。即使未送达当事人,对其本身的效力并没有影响,仍然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二、法律关于二审终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所谓二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二级人民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二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二审制。二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二级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若同级的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抗诉。上一级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审理的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