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驳回的案件可以在发现新的事实、证据后另行起诉或补充侦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